关务见闻 发表于 2021-5-10 11:31:15

USTR 301特别报告指中国未履行美中第一阶段协议

中美贸易问题或许将是个长期话题,美国对知识产权专利和品牌保护的监管要求会持续进行。
2021年4月30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 Trade Representatives, USTR)发布2021年度《特别301报告》(Special 301 Report)。


报告中指出中国于签署美中第一阶段协议后虽然就专利法、着作权法及刑法等法规进行修订,并改善了智慧财产权的执法行动,但部分法规修订的效果存在不确定性,加上恶意抢注(Bad Faith Trademarks)及仿冒品问题仍然严重,同时这些措施均未能为中国之智慧财产权体系带来根本性的变革。

中方官员近期发表智慧财产权应与国家安全挂钩及强调自主创新需要等言论引起USTR的担忧。报告中指出,中国的政策宣示及措施包括强制技术移转、智慧财产权保护与执法将来可否公平适用于外国智慧财产权所有人等问题。目前中国仍被USTR列为优先观察名单(Priority Watch List)之中,在名单上还有阿根廷、智利、印度、印尼、俄罗斯、沙特阿拉伯、乌克兰及委内瑞拉等国家。USTR代表戴琪(Katherine Tai)于今年4月28日表示,尽管美中第一阶段协议要求美中双方每半年进行一次高层会议,但美方尚未安排本年度的会议,仅表示将持续与中国方面保持接触,确保中国履行协议承诺。

关于中国对保护智慧财产权所採取的法律修订及执行部分,报告指出中国司法部门近期就智慧财产权案件审判的证据对待(treatment of evidence)与涉及智慧财产权民事及刑事诉讼赋予新的法律解释、修订刑法相关罚则,同时修订商业秘密刑事案件侦察和起诉标准。然而,着作权最低侵权损害赔偿的额度过低、刑事犯罪的最低刑期没有提升,恐不足以达到阻止相关犯罪活动的效果,且各地法院迄今对相关法律解释的采用仍未形成一致见解。报告同时指出,中国未能提供与智慧财产权相关执法活动资讯,加上执法活动可能干预地方政府利益,故报告建议中国需要独立的司法体系,以推动法治及保护智慧财产权。

除此之外,报告指出在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期间中国的仿冒品问题更为严重,大量仿冒品从实体渠道转向线上平台销售。虽然线上销售平台有提供智慧财产权保护的机制,但权利人对相关程序的有效性感到担忧,且难以阻止侵权行为再犯。与此同时,权利人亦表示由于线上平台对销售纪录的证据未能达到执法机构进行刑事起诉的门槛,使得侵权活动难以杜绝。

关于专利权的部分,报告指出中国近期已发布修法实施专利争端早期解决机制,但权利人对该机制所涵盖的专利及药品种类、对专利所有人的通知、审批时程、禁制令(injunctive relief)及相关的司法程序所存在的不确定性表达强烈的担忧。报告要求中国必须处理这些问题以更好地推动药品创新,并在专利权实践上与主流国家接轨。同时中国应解决在侵权行为方面的搜证困难问题,并在标准制定过程中要善尽公开资讯的义务,还有解决未能明确说明专利权人排除权延伸到出口制造的问题,以及需要让中国之专利宽限期及失效期之规范与国际接轨。

USTR于报告中认为中国需深化改革,加强对智慧财产权的保护和执法,同时全面落实对智慧财产权相关法规的修订,并放弃强迫外国企业向中国企业进行技术移转以换取市场进入,藉此全面向外国开放中国市场,以及允许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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