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小二 发表于 2023-4-4 09:29:43

出境检验检疫申请单填制指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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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检验检疫申请单填制指引(试行)
为规范出境检验检疫申请单系统数据项录入,提高业务管理原始信息的采集质量,完善统计数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出境检验检疫申请单所列各栏必须填写真实、完整、准确。
本规范所述数字及尖括号(<>)、逗号(,)、连接符(-)、冒号(:)等标点符号,填报时都必须使用非中文状态下的半角字符。
本规范中涉及日期的,格式统一为“-年-月-日”,填写的内容使用阿拉伯数字,填报时都必须使用非中文状态下的半角字符。
本规范中国内行政区划、全球国别或地区、境外港口名称及币种等表述和代码遵循《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中国及世界主要海运贸易港口代码》及《货币代码表》等标准,若发布新版本,则从其规定。

具体的出境检验检疫申报栏目填制规范如下:
一、申报信息
1、统一编号(置灰)
统一编号指预录入出境检验检疫申请单的编号,一票出境检验检疫申请单对应一个预录入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2、检验检疫编号(置灰)
指出境检验检疫申请单的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3、电子底账数据号(置灰)
由系统自动生成。
4、检验检疫申请状态(置灰)
指出境检验检疫申请单的申请状态,由系统自动生成。
5、申请日期(置灰)
指预录入出境检验检疫申请单时的日期,由系统自动生成。

二、基本信息
1、企业流水号(选填)
由企业自行确定填报内容。
2、检验检疫类别(必填)
检验检疫类别包括:出境预检、出境检验检疫。出境货物尚未确定收货人、装运日期或者运输方式等,需要申请提前实施检验检检疫时;输俄柑橘类、仁果类、核果类水果、输港澳活动物、出口烟花爆竹等特殊模式业务时,可选择“出境预检”类别。
3、申请受理机关(必填)
填报产地/组货地海关。
4、企业资质(选填)
填报货物的生产商/出口商企业名称及必须取得的资质类别、编号。
1)序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2)企业资质类别编号:按照申报货物的实际情况在列表中选择对应的资质类别。
3)企业资质编号:本栏目填写货物的生产/进出口/代理商必须取得的许可/审批/注册登记/备案文件编号。
4)企业名称:本栏目填写货物的生产/进出口/代理商名称。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本栏目填写货物的生产/进出口/代理商的组织机构代码。
5、申请单位代码(必填)
填报申请单位在海关的备案登记编号。
6、申请单位企业中文名称(必填)
填报申请单位在海关的备案登记名称。
9、联系人(必填)
填报与海关联系现场查检事宜的人员姓名。
10、联系人电话(必填)
填报与海关联系现场查检事宜的人员的联系方式,如是固定电话则要填写区号。
11、发货人代码(必填)
填报在海关备案登记的境内发货单位或自然人及其备案登记代码,特殊情况下,允许使用特殊申请单位代码。
12、发货人中文(必填)
填报在海关备案登记的境内发货单位或自然人的中文名称。
13、发货人英文(选填)
填报在海关备案登记的境内发货单位或自然人的英文名称。
14、收货人代码(选填)
填报境外收货单位或自然人。收货人通常指外贸合同中的买方、信用证开证申请人或合同/信用证指定的收货人。
15、收货人中文(选填)
填报境外收货单位或自然人。收货人通常指外贸合同中的买方、信用证开证申请人或合同/信用证指定的收货人。
16、收货人英文(选填)
填报境外收货单位或自然人。收货人通常指外贸合同中的买方、信用证开证申请人或合同/信用证指定的收货人。
17、收货人地址(选填)
填报境外收货单位或自然人的地址信息。

三、商品信息
1、HS 编码(必填)
输入有效的 10 位数 HS 编码(以当年海关公布的商品税则编码分类为准)。HS 编码应与货物相对应,并与海关报关时的 HS编码一致。
2、监管条件(置灰)
由系统自动带出。
3、检验检疫名称(有条件必填)
在填报HS编码后系统会自动带出申报货物对应的CIQ编码,根据具体货物正确点选 CIQ 编码后系统会自动带出检验检疫名称。
4、货物名称(必填)
输入货物的具体中文名称。不能笼统地输入货物的大类名称。如 HS 编码 0304299090 在出境检验检疫申请时必须输入具体的货物名称 如:“冻狭鳕鱼片”,而不能笼统的输入“其他冻鱼片”。
5、货物英文名称(有条件必填)
根据实际情况填报货物英文名称。
6、监管状态(置灰)
由系统根据 HS 编码自动带出。具体代码说明如下:
M:进口商品检验
N:出口商品检验
P: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
Q: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
R: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S: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L:民用商品入境验证
7、货物属性(必填,可多选)
企业应据实勾选申报的货物属性。
8、货物规格(选填)
填报货物的规格。
9、货物型号(选填)
填报货物的所有型号。多个型号的,以“;”分隔。
10、货物品牌(选填)
填报货物的品牌名称,中文、英文都有的,同时填写。
11、用途(必填)
选择货物的使用范围或目的。
12、成份/原料(选填)
填报货物含有的成份、货物原料或化学品组份。
13、HS 标准量(必填)
填报货物的法定数量
14、HS 标准量单位(有条件必填)
根据货物的数重量系统自动转换。
15、申请数量(选填)
根据货物填写相应的数量。
16、申请数量单位(有条件必填)
根据货物填写相应的数量单位。
17、申请重量(选填)
根据货物填写相应的重量。
18、申请重量单位(有条件必填)
根据货物填写相应的重量单位。
19、单价(选填)
填报货物的实际成交单价和币制。
20、货物总值(必填)
填报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总价格。
21、币制(必填)
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相应的货币名称及代码填报,如《货币代码表》中无实际成交币种,需将实际成交货币按申报日外汇折算率折算成《货币代码表》列明的货币填报。
22、产地(必填)
输入准确的产地,应具体至区、县,不得超过申请受理机关辖区范围。
23、生产单位名称(必填)
填报货物在境内的生产单位的名称。
24、包装种类(必填)
1)商品编码:根据货物的商品信息由系统自动带出。
2)商品名称:根据货物的商品信息由系统自动带出。
3)检验检疫编码:根据货物的商品信息由系统自动带出。
4)序号:根据货物的商品信息由系统自动带出。
5)包装材料种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与货物相匹配的包装材料种类。
6)包装种类中文简称:根据所选的包装材料种类填写箱对应的中文简称。
7)包装件数:填报货物实际的运输包装件数。
8)是否主要包装: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9)加工厂家:填报包装的生产商名称。
11)辅助包装材料长:根据辅助包装的实际尺寸填写。
12)辅助包装材料宽:根据辅助包装的实际尺寸填写。
13)辅助包装材料高:根据辅助包装的实际尺寸填写。
25、包装件数(必填)
填报货物实际的运输包装件数。
26、生产日期(必填)
填报货物生产加工制造完毕的日期。
27、生产单位注册号(必填)
填报货物在境内的生产单位备案登记编号,海关 10 位企业备案号。
28、生产批号(选填)
填写货物的生产批号,多个生产批号的,以“;”分隔。
29、备用一
30、备用二
31、产品资质(选填)
1)商品编码:根据申报的商品信息由系统自动带出。
2)商品名称:根据申报的商品信息由系统自动带出。
3)检验检疫编码:根据申报的商品信息由系统自动带出。
4)序号:根据申报的商品信息由系统自动带出。
5)许可证类别:按照货物的实际情况在列表中选择对应的许可证类别。
6)许可证编号:填写所选许可证的证件编号。
7)核销货物序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核销货物序号。
8)核销数量:根据货物的申报数量填写许可证件的核销数量。
9)核销数量单位:根据货物的申报数量填写许可证件的核销数量单位。
10)核销明细余量:根据货物的申报数量填写许可证件的核销明细余量。
11)核销后余量:根据货物的申报数量填写许可证件的核销后余量。
32、危险货物信息(有条件必填)
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危险品税号应填写此栏目内容。如为危险品则填写 UN 编码、危险货物名称、危包类别及包装规格;如为非危险品,则勾选“非危险化学品”项。
1)UN 编号:货物为危险品的,本项目填写货物对应的《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危险货物一览表”中的UN 编码。
2)危险类别:本栏目填写危险品所对应的危险类别。
3)包装类别:本栏目填写盛装危险品的包装所对应的类别。
按照《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方法》,危险货物包装根据其内装物的危险程度划分为三种包装类别:(a)Ⅰ类包装:盛装具有较大危险性的货物;(b)Ⅱ类包装:盛装具有中等危险性的货物;(c)Ⅲ类包装:盛装具有较小危险性的货物。
4)包装 UN 标记:本栏目填写盛装危险品的包装上所印铸的危险货物包装 UN 标记。

四、基本信息(其他)
1、领证机关(必填)
填报领证海关。企业可在领证地领取检验检疫证单。
2、口岸机关(有条件必填)
填报货物离境口岸的海关。
申报类别为“出境预检”时,口岸机关可以为空。
3、离境口岸(必填)
选择货物随运输工具离开的离境口岸。
4、运输方式(必填)
填报货物离境时使用的运输方式。
5、运输工具名称(选填)
填报运输货物的有独立动力装置的交通工具名称。
6、运输工具号码(选填)
填报运输货物的有独立动力装置的交通工具号码。
7、目的机关(必填),名称存在歧义,建议单窗改为属地海关。
填报实施货物属地现场查检的海关。
8、贸易方式(必填)
选择正确的贸易方式。
9、合同号(必填)
对外贸易合同、订单的号码。企业未签订合同的,应在此项注明无合同及原因,如:长期客户无合同。
10、到达口岸(必填)
选择输往国家的具体口岸。口岸在系统中没有的,可选择国家名称。
11、输往国家(地区)(必填)
选择输入货物最终的目的国家或地区。输往海关特殊监管区的,直接选择对应的海关特殊监管区。
12、存放地点(必填)
填报货物的存放地点。
13、报关海关(选填),建议单窗删除填报报关地所在的海关,原则上填写现场海关机构代码,无法确定的可填写报关地直属海关机构代码。
14、海关注册号(有条件必填)
填报发货人在海关备案注册取得的编号。
15、发货日期(选填)
填报出境拟装运日期。
16、关联检验检疫号码(选填)
填报与货物相关的检验检疫号码,多个检验检疫号码的,用“;”分隔。
17、关联理由(选填)
填报关联检验检疫号码的关联理由。
18、特殊业务标识(选填)
本栏目用于标识需要特别说明的业务,如奥运、亚运、救灾物资等。可选项为:国际赛事、特殊进出军工物资、国际援助物资、国际会议。
19、特殊通关模式(选填)
填报企业申请享受的特殊通关政策。
20、特殊检验检疫要求(选填)
填报合同、信用证中与检验检疫有关的特殊要求或检验检疫机构要求在此栏输入的内容。
21、标记号码(必填)
填报货物实际的标记及号码内容,应与合同、发票、提单等有关外贸单据保持一致。标记及号码不能在系统中输入或者输入不全的,应点击“附页”,并上传无法手工在计算机系统录入的标记及号码的图案或内容。无标记号码的输入“N/M”。
22、标记号码附件(选填)
标记及号码不能在系统中输入或者输入不全的,应点击“附件”,并上传无法手工在计算机系统录入的标记及号码的图案或内容。
23、所需单证(必填)
选择所需要的证单代码、名称、正、副本份数。
24、随附单据(必填)
为满足目前关联调用无纸化系统的申报形式,至少录入一条,选择申报时所附的单据代码、名称、编号等信息。

五、集装箱信息
1、集装箱规格(有条件必填)
填写载运货物出境货物集装箱规格。
2、集装箱数量(选填)
填写各种规格集装箱的数量。
3、集装箱号(选填)
填写每个规格集装箱对应的集装箱号码。
4、拼箱标识(选填)
如有拼箱,填写拼箱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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