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小二 发表于 2023-4-4 09:38:38

出境检验检疫证书“云签发”模式企业操作指引 (试行)

“云签发”模式企业操作指引(试行)
为更好推广实施海关检验检疫证书“云签发”模式(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27号),提升系统应用质效,特制定本操作指引。


一、证单申请
(一)企业在中国贸易单一窗口系统(以下简称“单一窗口”)中,实施出境检验检疫证单申请,应符合以下条件:
1.系统已出具检验检疫编号;
2.出境检验检疫申请单数据中已勾选该证单类型。详见:出境检验检疫申请单填制指引(试行)
(二)企业通过“检验检疫编号”调取证单申请信息,并完善“基本信息”;
(三)企业可按需选择“自助打印”或“现场领证”的领证方式;证单签发前企业需再次核对证单整体内容的,勾选“需确认后拟证”。企业无核对需求的,请勿勾选。
(四)企业在“添加证单”功能中选择出境检验检疫申请单中已选择的证单种类,确认证单格式。
(五)企业在证单录入界面按照出境检验检疫证单的规范录入信息,并上传证单申请所需附件。
(六)企业如申请“需确认后拟证”的,企业可在综合查询模块中查看回执并确认。
(七)企业可按需新增“初始模板”,对常用证单模板进行编辑保存。通过“使用初始值模板”功能调用常用证书模板进行快捷证单申报。

二、证单打印
证单打印状态回执为“可打印”时,企业可进行自助打印或现场领证。
(一)企业选择自助打印的,可以根据进口国家或地区海关的认可(接受)情况,实现空白证单打印或普通纸张打印。
(二)企业选择现场打印的,按照系统提示到海关现场领取证单。
(三)企业需空白证单自助打印的,请在打印前通过单一窗口的空白证单管理功能,申请、领用对应证单类型的可用空白证单。
支持自助打印的证书格式如下:
00010101-Ce-1空白证书-恶喹酸证书-日本-鳗鱼产品(英文证)
01010002-C1-1检验证书-通用(英文证)
01010102-C1-1检验证书-重量证书(英文证)
01010302-C1-1检验证书-品质证书(英文证)
02010001-C2-1卫生证书-通用(中文证)
02010002-C2-1卫生证书-通用(英文证)
02010003-C2-1卫生证书-通用(中英文证)
02020002-C2-2健康证书-通用(英文证)
02020003-C2-2健康证书-通用(中英文证)
03010001-C3-1兽医(卫生)证书-通用(中文证)
03010002-C3-1兽医(卫生)证书-通用(英文证)
03010003-C3-1兽医(卫生)证书-通用(中英文证)
03010502-C3-1兽医(卫生)证书-供港澳冰鲜、冷冻水产品及其制品(中文证)
03010701-C3-1兽医(卫生)证书-输日本熟制偶蹄肉类制品(英文证)
03010702-C3-1兽医(卫生)证书-输日本热加工禽肉(英文证)
04010001-C4-1动物卫生证书--通用(中文证)
04010002-C4-1动物卫生证书--通用(英文证)
04010003-C4-1动物卫生证书--通用(中英文证)
04010101-C4-1动物卫生证书--输韩国水生动物(英文证)
05010002-C5-1植物检验检疫证书--通用(英文证)
三、证单修撤
企业证单申请数据提交成功后,需要修撤的,应当提交修改或撤销申请。
(一)企业申请修改证单的,通过“证单修改”功能中检验检疫编号选取证单,对照需修改的栏目,录入修改后内容,提交相应随附单据和修改依据,向海关发起修改申请。
(二)申请修改的字段数据来源于检验检疫申请单的,应先申请检验检疫申请单数据的修改;字段数据为企业录入的,可以直接申请证单修改。
(四)经海关审核后,审批结论为“办结(同意)”的申请,对应数据修改完成,重新出证;审批结论为“办结(不同意)”的申请,允许企业修改后,再次提交。
(五)企业需要申请撤销证单的,通过“证单撤销”功能中的检验检疫编号选取证单,提交相应随附单据和撤销理由,发起撤销申请。
(六)经海关审核后,审批结论为“办结(同意)”的
申请,证单撤销完成;审批结论为“办结(不同意)”的申请,证单不予撤销,允许企业再次提交申请。

四、证单管理
(一)对于打印失败、修撤成功的已打印的证单,企业须按照海关相关规定交回原证,若因遗失等原因无法交回的,须提交作废声明。
(二)对于海关已同意修改成功的证单,原联网核查电子数据同步更改。已撤销的,原联网核查电子数据同步作废。

来源:关务小二编辑自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出境检验检疫证书“云签发”模式企业操作指引 (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