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小二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最新海关商品编码全维度数据查询
输入验证码,即可复制
微信扫码关注,发送“验证码”获取
为打击违规引用困扰,现已启用公众号人机验证
中美关税在线查询系统 中美贸易:美国对中国(12.26更新) | 中国对美国(12.22更新) 3C目录清单 | 进口旧机电 | 特殊业务 | 2024年关税表海关总署法规 | 海关公开信息目录
海关汇率查询(已更新2024.4) IC卡:操作卡延期 | 法人卡延期 | IC卡解锁 | 信息不足 | 单一窗口缓存清理教程 | 频繁提示安装控件 | 报关人员绑定成交方式、运费及附加费规范申报指引
410/411/429/430/612/629证书退单
报关单填制规范
濒危物种进出口许可证
查看: 3888|回复: 0

两部门:对民航运输企业实施资金支持,提升国际货运能力

[复制链接]

3630

主题

4574

帖子

9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90816
发表于 2020-5-27 10: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海关税则书籍优惠订购,包邮含发票,额外赠送关税查询系统使用积分
日前,财政部、民航局发布通知,在疫情防控期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中外航空运输企业予以支持:

1.对航空公司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客舱内装货改装项目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按照改造成本的80%予以补助,按飞机类型分成两档:单通道飞机每架最高补助80万元,双通道飞机每架最高补助145万元。

2.对疫情防控期间执飞的不载客国际货运航班给予奖励,奖励标准按航班飞行里程和最大起飞全重分为八档。

3.中国国航、东方航空、南方航空等旗下的航空物流公司,以及顺丰控股、圆通速递等民营快递航企有望受益。


国际货运.png

关于对民航运输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和提升
国际货运能力实施资金支持政策的通知
财建〔2020〕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民航业影响,稳定和提升国际航空货运能力,保障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在疫情防控期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中外航空运输企业予以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中央财政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按照经中国民航适航审定部门批准的设计方案实施的航空器客舱内装货改装项目(以下简称客舱内装货改装项目),以及对中外航空公司从2020年4月1日起使用客运航权执飞往返我国内航点(不含港澳台地区)与国外航点间的不载客国际货运航班(以下简称不载客国际货运航班)给予资金支持。

二、支持标准

(一)客舱内装货改装项目。

对航空公司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客舱内装货改装项目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按照改造成本的80%予以补助,按飞机类型分成两档:单通道飞机每架最高补助80万元,双通道飞机每架最高补助145万元。具体补助金额根据民航局核定的实际改造成本确定。

(二)不载客国际货运航班。

1.对疫情防控期间执飞的不载客国际货运航班给予奖励,奖励标准按航班飞行里程和最大起飞全重分为八档,具体标准为:

单位:万元/班
国际货运2.png

2.奖励金额按照疫情防控期间航空公司实际执行不载客国际货运航班的航班数量和本通知规定的标准进行核定。

三、申报程序

(一)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大航)及外国航空公司每月定期向民航局、财政部报送资金申请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其他航空公司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和省级财政部门报送资金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民航地区管理局和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至民航局、财政部。

(二)民航局根据有关数据,对航空公司申请文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送财政部。

(三)财政部根据民航局审核情况和相关标准向有关企业和地方拨付资金,其中:三大航的资金由财政部直接拨付;其他国内航空公司通过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方式下达,由地方财政部门负责拨付;外国航空公司的资金纳入民航局部门预算,由民航局负责转拨。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执行。

(四)各航空公司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任意单位不得截留、挪用支持资金。审核中发现虚报、瞒报的,将取消公司申请资格;对于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予以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港澳台地区航线航班参照执行。

(二)政策执行期限为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0年5月25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关务小二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法律顾问:浩天律师事务所|关务经贸争议解决与诉讼|中美关税查询|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务小二 ( 粤ICP备20008463号-3 ) |粤公网安备44030802000522号

GMT+8, 2024-3-29 12:42

Powered by Discuz!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