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信昌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Taiwan Prosperity Chemical Corporation)6.5%
3.其他台湾地区公司(All others) 51.6%
本次复审调查期间,长春人造树脂厂股份有限公司(CHANG CHUN PLASTICS CO., LTD.)继续提交价格承诺。商务部决定自2020年6月8日起对自长春人造树脂厂股份有限公司进口的被调查产品继续执行价格承诺,实施期限5年。在价格承诺执行期间,自长春人造树脂厂股份有限公司进口的被调查产品不征收反倾销税。如出现违反价格承诺或其他终止价格承诺的情况,则按照2008年第40号公告对该公司裁定的倾销幅度(9.4%)对其征收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