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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出口退(免)税业务暂停受理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出口退(免)税服务质效,更好助力稳外贸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整合金税三期系统和出口退税管理系统,在金税三期系统中开发了出口退税管理新系统。宁波金税三期出口退税系统将于2020年10月31日完成上线工作。为确保系统如期顺利上线,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决定于2020年10月20日开始进行新旧系统切换升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的时间及范围
(一)暂停业务办理的安排
2020年10月19日24点开始,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出口退税业务申请受理场所)、标准版“单一窗口”将暂停受理出口退(免)税备案、证明、申报等所有出口退(免)税业务。
(二)恢复业务办理安排
2020年11月1日,电子税务局、标准版“单一窗口”出口退(免)税业务恢复正常办理。11月2日,办税服务厅(出口退税业务申请受理场所)恢复正常办理。
二、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纳税人妥善安排时间,提前办理系统切换期间停办的涉税事项,避免因系统切换造成影响。
(二)系统切换完成业务恢复办理初期,请广大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涉税事项,避免出现拥堵导致办税时间过长。
(三)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时警惕各种来源不明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请广大纳税人及时关注宁波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各办税服务厅通知公告,积极参加税务部门组织的出口退税管理相关系统整合升级的培训辅导。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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