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小二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最新海关商品编码全维度数据查询
输入验证码,即可复制
微信扫码关注,发送“验证码”获取
为打击违规引用困扰,现已启用公众号人机验证
中美关税在线查询系统 中美贸易:美国对中国(12.26更新) | 中国对美国(12.22更新) 3C目录清单 | 进口旧机电 | 特殊业务 | 2024年关税表海关总署法规 | 海关公开信息目录
海关汇率查询(已更新2024.5) IC卡:操作卡延期 | 法人卡延期 | IC卡解锁 | 信息不足 | 单一窗口缓存清理教程 | 频繁提示安装控件 | 报关人员绑定成交方式、运费及附加费规范申报指引
410/411/429/430/612/629证书退单
报关单填制规范
濒危物种进出口许可证
查看: 17032|回复: 0

[总署公告] 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邮寄送达和返岛提取提货方式监管要求

[复制链接]

3647

主题

4607

帖子

9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91592
发表于 2021-2-4 11: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海关税则书籍优惠订购,包邮含发票,额外赠送关税查询系统使用积分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3号(关于发布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邮寄送达和返岛提取提货方式监管要求的公告)

为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要求,进一步促进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有效释放离岛免税政策效应,提升离岛旅客免税购物体验感,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增加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提货方式的公告》(2021年第2号)有关规定,现就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邮寄送达和返岛提取提货方式监管要求公告如下:

一、邮寄送达提货方式

(一)离岛旅客购买免税品,购买人、支付人、收件人均为购物旅客本人,且收件地址在海南省外的,可以选择邮寄送达方式提货。

(二)离岛旅客选择邮寄送达方式提货后,离岛免税商店应在核实购物旅客符合邮寄要求且已实际离岛后,一次性寄递旅客所购免税品,向海关实时传输符合海关规定格式且已施加电子签名的免税品交易和购物人员信息、人证信息验核一致、寄递运单、签收信息等电子数据,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二、岛内居民返岛提取提货方式

(一)岛内居民(包括持有海南省身份证、海南省居住证或社保卡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海南省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证的境外人士)在离岛前购买免税品后已返回岛内的,可以在离岛免税商店设立的返岛旅客提货点提取免税品。上述岛内居民应于购买之日起三个月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实际离岛行程信息提货。超过规定时限未提货的,免税商店应当主动为其办理退货手续。

(二)离岛免税商店设立的返岛旅客提货点,应按规定验核提货人资格、实际离岛行程信息等电子数据信息无误后将免税品交付购物人,并向海关实时传输符合海关规定格式且已施加电子签名的免税品交易、人证信息验核一致、本人提货签收、离岛行程信息等电子数据,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离岛免税商店设立的返岛旅客提货点,应符合海关监管条件,报海关核准。

三、相关法律责任

对于离岛免税商店未尽责审核离岛旅客身份信息和行程信息真实性等,导致出现个人身份信息或年度购买额度被盗用、离岛旅客违规邮寄或提取免税品的,以及未按规定及时准确向海关传输电子数据的,由海关责令其改正,可给予警告;对于在一个公历年度内被海关警告超过3次的,海关可暂停其从事离岛免税经营业务最长不超过6个月。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邮寄送达和返岛提取提货方式的其他监管事项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9号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2月3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关务小二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法律顾问:浩天律师事务所|关务经贸争议解决与诉讼|中美关税查询|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务小二 ( 粤ICP备20008463号-3 ) |粤公网安备44030802000522号

GMT+8, 2024-4-24 13:34

Powered by Discuz!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