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小二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最新海关商品编码全维度数据查询
输入验证码,即可复制
微信扫码关注,发送“验证码”获取
为打击违规引用困扰,现已启用公众号人机验证
中美关税在线查询系统 中美贸易:美国对中国(12.26更新) | 中国对美国(12.22更新) 3C目录清单 | 进口旧机电 | 特殊业务 | 2024年关税表海关总署法规 | 海关公开信息目录
海关汇率查询(已更新2024.4) IC卡:操作卡延期 | 法人卡延期 | IC卡解锁 | 信息不足 | 单一窗口缓存清理教程 | 频繁提示安装控件 | 报关人员绑定成交方式、运费及附加费规范申报指引
410/411/429/430/612/629证书退单
报关单填制规范
濒危物种进出口许可证
查看: 9142|回复: 3

[各关公告] 新版减免税管理办法解读、过渡措施、申报细节(武汉海关)

  [复制链接]

3630

主题

4574

帖子

9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90815
发表于 2021-3-4 17:5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海关税则书籍优惠订购,包邮含发票,额外赠送关税查询系统使用积分
武汉海关1.png

武汉海关关于《减免税管理办法》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

《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总署令第245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配套的H2018减免税管理应用系统(以下简称“新版系统”)功能将分步上线,现就相关规定及操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办法》相关规定解读

(一)减免税申请人可以委托办理业务。委托办理减免税相关手续的,应向主管海关提交委托证明文件。

(二)进口货物采用“两步申报”通关模式的,《办法》第四条规定“减免税申请人应当在货物申报进出口前,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审核确认手续”的“申报”指概要申报。进口货物需要以减免税事项办理税款担保的,减免税申请人应在完整申报前向主管海关提出准予担保申请。

(三)主管海关确认准予担保可延期的,将主动延长期限,同时通知申报地海关进行相应处置,并告知减免税申请人。减免税申请人无需另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准予担保延期手续。

(四)根据《办法》第九条规定办理凭税款担保先予放行手续的进口货物,减免税申请人应按照减免税货物后续管理规定进行保管和使用。

(五)根据《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减免税申请人应在每年6月30日(含)前向主管海关递交《减免税货物使用情况报告书》。对于超期未提交的,海关不予受理减免税相关业务申请,并将按照有关规定列入信用信息异常名录。

(六)根据《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对于减免税货物在异地监管期间,其监管年限届满的,减免税货物自动解除监管,在异地使用结束后,减免税申请人无需另向转入地海关申请办结异地监管手续。

(七)根据《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减免税货物办理结转时,转入和转出的减免税申请人无需另向各自的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形式出口和进口报关手续。

二、减免税申报操作流程

(一)减免税申请人可通过“单一窗口”自行打印《征免税确认通知书》。需要纸质《征免税确认通知书》的,可将通过“单一窗口”打印的《征免税确认通知书》交主管海关盖章确认。

(二)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审核确认、延期、修改及核销改为通过新版系统进行操作。对于通过新版系统出具的《准予担保通知书》,减免税申请人填报报关单时,应在随附单证栏选择“@准予担保通知书”,并填写《准予担保通知书》编号,征减免税方式填报保证金(代码:6)或保函(代码:7)。

三、过渡期管理措施

(一)对于3月1日前已通过H2010系统出具的《准予担保证明》,减免税申请人报关时无需填写《准予担保证明》编号。

(二)减免税申请人3月1日前已通过单一窗口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和《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申请表》,在3月1日前未完成审核确认的,主管海关将退单重新申报。

(三)对于在3月1日前已经出具的《征免税证明》和《准予担保通知书》,减免税申请人需要办理变更或延期的,向主管海关申请统一重新出具,原《征免税证明》和《准予担保通知书》作废。

在政策规定及操作流程方面如遇问题,减免税申请人可与主管海关综合业务科联系,也可直接向武汉海关关税处反映。

武汉海关关税处联系人:王玲 027-82768377;葛晓敏 027-82768123。

特此通知。

3

主题

35

帖子

115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2

积分
115
发表于 2021-3-5 09: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多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35

帖子

115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2

积分
115
发表于 2021-3-6 11:3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94

帖子

433

积分

月度VIP

积分
433
发表于 2023-8-7 16:2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分享,谢谢老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招聘求职更高效,疫情防控安全你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关务小二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法律顾问:浩天律师事务所|关务经贸争议解决与诉讼|中美关税查询|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务小二 ( 粤ICP备20008463号-3 ) |粤公网安备44030802000522号

GMT+8, 2024-3-29 06:18

Powered by Discuz!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