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小二 发表于 2021-6-23 10:19:28

海关报关单位全面实施备案管理

海关报关单位全面实施备案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年第81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作出修改,其中将第十一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修改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应当依法向海关备案”。
一、变化1、不再需要现场提供纸质申请表申请人可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向所在地海关提交备案申请、信息变更申请和注销申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也可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多证合一”方式提交申请,无需提交纸质材料。2、不再需要现场领取证明提交备案申请后,申请人可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查看办理状态。审核办结后,申请人可自行打印备案回执。3、不必担心选错主管海关很多企业不了解自己应该向哪个海关提交备案申请,担心因为选错主管海关而影响备案进度。现在,完全没必要担心这个问题了。对申请人网上选择所在地海关错误的,收到申请的海关会负责联系申请人所属海关,由申请人所属海关主动“接单”为您办理备案手续。4、当场办理备案仍然没有问题尽管已经实现了备案全程无纸化,但海关仍然可以接受现场办理备案业务。申请人到海关政务服务现场申请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可在现场窗口人员指引下,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提交备案申请。
二、要求1、适用申请人范围拟申请备案为海关报关单位的企业,包括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分支机构、报关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特殊监管区双重身份企业。2、备案条件取得营业执照。自贸区外的内资企业还需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报关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除外)。3、办理方式申请人可在全国任一地点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或“互联网+海关”向所在地海关提交备案电子申请,海关审核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也可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多证合一”方式提交申请。经所在地海关审核办结后,申请人可自行打印备案回执,全程无纸化网上办理。4、其他业务类型办理企业信息变更、注销参照备案流程办理。
三、操作
1、注册账号
依次选择标准版应用→用户登录→立即注册
企业用户注册(选择无卡用户并完成注册)
2、填写企业备案信息
依次选择标准版应用→企业资质→海关企业备案依次选择海关企业通用资质→备案→备案申请友情提示:“企业经营类别”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经营类别。
3、所在地海关进行资料审核并完成备案
来源:西宁海关、12360海关热线

北京的金山 发表于 2022-6-15 13: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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