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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关于试点进口冷链商品顺势监管的通告
为促进外贸保稳提质,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保障民生物资安全高效通关,深圳海关根据“守法便利、失信惩戒”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进口冷链商品企业实施顺势监管,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试点企业应为深圳关区属地纳税的高级认证企业或与深圳海关实现ERP/WMS系统对接的企业,能够承诺积极配合海关税收征管、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二、深圳海关对试点企业实施顺势监管,在口岸检查、属地查检、特殊监管区域监管作业、检验检疫证明签发等方面实施差别化管理;提供企业协调员服务,解答企业的通关疑难问题。
三、有意愿参与进口冷链商品顺势监管试点的企业可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已开展试点的企业,经查实发现不符合准入条件,或存在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情形的,深圳海关将取消其试点资格。
四、深圳关区进口冷链商品顺势监管试点企业名单由深圳海关综合评定后,在深圳海关网站公布并实施动态调整(第一批试点企业见附件)。
特此通告。
深圳海关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
试点进口冷链商品顺势监管企业名单(第一批)
| 企业名称
| 海关编码
| 信用等级
| 深圳市美邦运通实业有限公司
| 4403180150
| 高级认证企业
| 深圳市有信达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45366014U
| 高级认证企业
| 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4403947965
| 高级认证企业
| 深圳市深农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440316797N
| 高级认证企业
| 优合集团有限公司
| 440316694H
| 高级认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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