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1年10月27日,覆盖全球人口最大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已经得到中国、日本、新加坡、泰国、柬埔寨、文莱和新西兰的批准。按照规定,只需再有2个东盟成员国批准,RCEP协定即有望于2022年1月在这些批准的国家之间相互生效。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批准进展一览表:RCEP已批准国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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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政府向国会提交RCEP批准动议案
2021年10月1日,韩国政府已向国会提交RCEP批准动议案。
文莱:已批准并将文件交存东盟秘书长
文莱政府2021年10月12日宣布,该国已正式批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相关文件已于11日向东盟秘书长交存。 文莱政府表示,迅速完成RCEP批准程序,表明新冠疫情下文莱对支持区域经济复苏以及与合作伙伴加强经贸联系方面的坚定承诺,这将为文莱企业创造新机遇,惠及文莱民众。RCEP谈判于2012年由东盟10国发起,邀请中国、澳大利亚、印度、日本、韩国、新西兰6个对话伙伴国参加。2020年11月,15个RCEP成员国正式签署该协定。RCEP在6个东盟成员国和3个非东盟成员国获批准后,即可在这些批准的国家之间相互生效。
澳大利亚:联邦工党同意支持RCEP授权立法
2021年10月19日,澳联邦工党同意支持RCEP授权立法。
新西兰:获新西兰总督批准
据新西兰议会消息,2021年10月27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法案获新西兰总督批准,标志着新西兰政府完成RCEP国内核准程序。 新议会于2021年5月4日启动RCEP相关法案国内审议。根据新西兰立法程序,分别于5月18日、9月3日、9月28日、10月19日和10月21日完成了法案一读、特别委员会审议、二读、全会委员会审议和三读。(图源:12360海关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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