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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关公告] 上海海关等2大部门试点开展进出境特殊物品联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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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4 16:3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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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试点开展进出境特殊物品联合监管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告
2022年 第1号
为进一步优化特殊物品的进出境监管,推动上海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决定实施进出境特殊物品联合监管试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海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上海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工作,在上海市范围内试点建立出进出境特殊物品联合监管机制(以下简称“联合监管机制”),实行多部门联合监管。
二、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领导小组牵头部门,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监管,联合监管机制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组成。
三、联合监管机制评估申请单位的信用资质、生物安全自控能力,将诚信优质单位纳入试点范围;对试点单位拟进出境特殊物品的研发、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废弃物处置等环节风险控制及合理使用需求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出具相应生物安全控制能力的意见。
四、上海海关凭联合监管机制综合评估意见,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办理通关手续。试点范围外的单位,仍按现行审批流程办理进出境审批。
五、联合监管机制各相关部门对海关放行货物依照法定监管职责,落实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同时加强试点单位特殊物品相关事项事中事后的监管。
六、联合监管机制对试点单位建立评价工作机制,定期对参与试点的企业和产品进行风险评估,列出评估企业清单和产品清单;对信用下降、内控下降、不符合试点要求的企业,经联合监管机制评定后停止试点。
七、上海海关2020年第4号公告所涉及的试点单位,仍按该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特此公告。

上海海关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3月14日

【相关公告
上海海关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特殊物品入境检疫,促进上海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改革试点的公告
沪关公告〔2020〕4号
2020年  第4号
为进一步优化特殊物品入境管理程序,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更好促进上海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上海海关、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决定实施特殊物品入境监管检疫改革试点。现公告如下:
一、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张江地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工作,在张江科学城试点建立入境特殊物品安全联合监管机制(以下简称“联合监管机制”),实行多部门联合管理。
二、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作为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监管,成员单位包括浦东新区商务委、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科经委、生态环境局、建交委和上海海关等单位。
三、联合监管机制负责对辖区内单位的相关资质、信用情况、生物安全自控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将诚信优质的企业纳入《张江科学城入境特殊物品试点单位名单》(以下简称“白名单”);对试点企业拟入境的特殊物品,开展来源、安全性、研发生产的合理需求等的风险评估,并出具《张江科学城试点单位出入境特殊物品通关证明》。
四、上海海关凭《张江科学城试点单位出入境特殊物品通关证明》和企业提交的其他随附材料,简化流程,办理《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口岸凭以验放。白名单以外的单位仍按现行审批流程办理入境审批程序。
五、各成员单位对口岸海关放行货物依照法定监管职责,落实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上海海关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3日


来源:关务小二整理自上海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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