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小二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最新海关商品编码全维度数据查询
输入验证码,即可复制
微信扫码关注,发送“验证码”获取
为打击违规引用困扰,现已启用公众号人机验证
中美关税在线查询系统 中美贸易:美国对中国(12.26更新) | 中国对美国(12.22更新) 3C目录清单 | 进口旧机电 | 特殊业务 | 2024年关税表海关总署法规 | 海关公开信息目录
海关汇率查询(已更新2024.5) IC卡:操作卡延期 | 法人卡延期 | IC卡解锁 | 信息不足 | 单一窗口缓存清理教程 | 频繁提示安装控件 | 报关人员绑定成交方式、运费及附加费规范申报指引
410/411/429/430/612/629证书退单
报关单填制规范
濒危物种进出口许可证
查看: 3093|回复: 0

海关口岸监管证件之进口化妆品篇

  [复制链接]

3647

主题

4608

帖子

9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91637
发表于 2022-3-22 09:54: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海关税则书籍优惠订购,包邮含发票,额外赠送关税查询系统使用积分
随着海关总署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目前我国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精简至41种,除部分特殊情况外,已实现联网核查38种。
其中,涉及进口化妆品的监管证件有《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和《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均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授权发证机关签发,由海关负责口岸验核。
近年来,受益于“颜值经济”消费升级,伴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推进和化妆品进口手续的进一步优化,中国进口化妆品市场不断扩大成为全球化妆品市场关注的焦点。
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相关许可证件的那些事儿吧。

一、定 义
根据《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定义,化妆品是指以涂、擦、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表皮、毛发、指趾甲、口唇等)或者口腔粘膜、牙齿,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产品。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我国将化妆品分为普通化妆品和特殊化妆品两大类。其中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

二、适用范围
国家按照风险程度对化妆品、化妆品原料实行分类管理。特殊化妆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进口。进口普通化妆品应当在进口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进口化妆品应当凭《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或《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办理海关申报手续,海关对上述监管证件电子数据进行系统自动比对验核。
上述监管证件相关信息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
c0dc3e0aa43da3b8997c2621e5d99d45.png
1bf879d4e1d6f6fa94e300db1d4cfffb.png
扫描上方二维码
即可进行查询

三、申领条件及材料
01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
ce2c00fa2e17591936259dfb0ebedf1e.png
申领条件
申请人应是进口化妆品生产企业。进口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申请人应是进口化妆品新原料生产企业或化妆品生产企业。同一申请人应委托一个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作为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负责代理申报有关事宜。申请人可以变更在华申报责任单位。

申请材料
b668827de670071cf62f340aa347ac64.png
6cdc9d62b34c2fffe8f3a8c90826ca39.png
扫描上方二维码
详见具体申领要求

02 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
1298a2028db87fa84a3eb634d04d0c1c.png
申领条件
与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相同。

申请材料
491da1ee6e8f39cf543c8aae2f4dabbf.png
01e07cea12b74476477b7b980e654604.png
扫描上方二维码
详见具体申领要求

四、办理之后如何向海关申报
企业依流程取得相关证件后,在进出口申报时,按要求将相关资料上传到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直接申报即可。“单一窗口”系统自动比对证件信息,如发现申报信息与证件填报要求不符,系统将提示比对不通过。

45042dbb7e5c04ff34b3b4554f02924a.png
五、申报注意事项
1.进口化妆品申报时需在报关单“产品资质”代码栏选择证件代码“526-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并在“许可证编号”栏中录入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取得的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号。型号、半成品、试用装等信息录入在“规格型号”项下的申报要素“其他”中。
2.《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的有效期限为5年,有效期届满的应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延续注册后方可进口
3.自2022年1月1日起,海关总署取消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事项。
4.列入海关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中但国家没有实施行政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2)在生产国家(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或者原产地证明。
5.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及翻译件。非销售包装的化妆品成品,应当提供包括产品的名称、重量、数量、规格、产地、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加工包装的目的地名名称、工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6.进口化妆品在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之前,应当存放在海关指定或者认可的场所,未经海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离、销售、使用

来源:关务小二转载自12360海关热线。
【相关阅读】:
1. 海关口岸验核监管证件之进出口农药篇
2. 海关口岸监管证件之进出口药品篇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关务小二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法律顾问:浩天律师事务所|关务经贸争议解决与诉讼|中美关税查询|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务小二 ( 粤ICP备20008463号-3 ) |粤公网安备44030802000522号

GMT+8, 2024-4-25 16:08

Powered by Discuz!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